重庆食品网微信账号
微信扫描,添加关注
展开

当前位置:重庆食品网 » 食品资讯 » 热点新闻

正文

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8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(2022年第27号)

发布日期:2022-08-11  来源: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  浏览次数:1932

重庆食品网讯

近期,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冷冻饮品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、食糖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水产制品、水果制品、速冻食品、糖果制品、特殊膳食食品、饮料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30类食品1582批次样品。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64批次,不合格样品18批次。检测项目见附件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个别项目不合格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现通告如下:
 
 一、不合格产品情况
 
  (一)北碚区奇六味火锅馆销售的牛蛙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。
 
  (二)北碚区正兴火锅店二分店销售的油麦菜,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。
 
  (三)江津区昌德副食店销售的生黑芝麻,酸价(以脂肪计)(KOH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 
  (四)合川区十八鲜家常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,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。
 
  (五)涪陵区沣行副食超市销售的油麦菜,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。
 
  (六)开县孙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心连心超市镇东店销售的榨菜,苯甲酸及其钠盐(以苯甲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。
 
  (七)开县孙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心连心超市镇东店销售的黑芝麻,酸价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。
 
  (八)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盘溪路分公司销售的皇帝蕉,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 
  (九)重庆市南川区风之彩商贸有限公司美佳美店销售的、标称江津区静涵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炒花生,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。
 
  (十)忠县鸿铭食品经营部销售的、标称遂宁市蓝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风味怪味胡豆,酸价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。
 
  (十一)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润便利店销售的、标称重庆市尹华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香辣味(辐照食品),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。
 
  (十二)万州区海儿食品超市销售的、标称河南新麦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饼,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,其中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河南新麦点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申请复检;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,维持初检结论。
 
  (十三)江北区多来米百货超市销售的、标称合肥启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切嫩蛋糕,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 
  (十四)南岸区昊翰星辰食品超市销售的香蕉,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 
  (十五)渝北区统景镇凤梧食品超市销售的、标称山东宇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,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 
  (十六)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销售的优之鲜跑山土鸡,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。
 
  (十七)沙坪坝区杜湖军火锅店销售的油麦菜,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。
 
  (十八)璧山区超群食品加工店生产的菜籽油,酸价(KOH)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 
  二、核查处置情况
 
  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要求,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依法启动查处工作,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,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产品,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。
 
  特此通告。

免责声明:

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/编译文章及图片、图表的版权均属重庆食品网所有,如要转载,需注明“信息来源:重庆食品网”。

② 凡本网注明“信息来源:XXX(非重庆食品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,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;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,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“来源”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;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,请与我们接洽。

相关机构

友情链接

电话: 0371-86563572  邮箱:kf@zhuoqi365.com  版权所有: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   豫ICP备09039160号-5